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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咨询服务合同

房地产咨询服务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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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(委托方):_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地址:

联系方式:
_

乙方(受托方):_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地址:

联系方式:
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地产咨询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

1.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第_项房地产咨询服务(可多选):
(1)房地产市场信息咨询,包括但不限于:区域市场分析、供需状况、价格走势等;
(2)房地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;
(3)房地产项目定位与策划;
(4)房地产营销策略与销售方案制定;
(5)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咨询;
(6)其他:
_

1.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,提供专业、审慎、及时的咨询服务,服务成果应具备可操作性。具体服务要求、标准、交付成果及时间详见附件《服务任务书》。

第二条 服务期限
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日起至日止。

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

3.1 本次咨询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(大写:元整)。
3.2 支付方式(请选择一种):
□ 一次性支付: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
_个工作日内,将全部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。
□ 分期支付:
第一期:本合同签订之日起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;
第二期:乙方提交中期报告/
之日起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;
第三期:乙方提交最终成果文件且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
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,即人民币_元。

3.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:
开户名:_
开户行:

银行账号:
_

3.4 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,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。

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
4.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咨询项目的背景、目的及相关情况,并提供为完成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与工作便利。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4.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提交咨询服务成果,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4.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。
4.4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,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,或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目的。

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
5.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。
5.2 乙方应组建专业团队,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,确保服务成果的专业性与质量。
5.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,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,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、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。合同终止或完成后,应根据甲方要求返还或销毁。
5.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
5.5 乙方对其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负责。因乙方提供的咨询意见或方案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第六条 保密条款

6.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、项目信息等任何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6.2 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、解除或终止而失效。

第七条 知识产权

7.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数据、分析报告、策划方案、文本图纸等所有咨询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,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后,归甲方所有。
7.2 乙方保留其提供的专业方法、工具、模型及其底层技术的知识产权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

8.1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8.2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成果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。
8.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约定,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8.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,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第九条 免责条款

9.1 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地震、台风、洪水、火灾、战争、政府行为等)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9.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重大变化,导致咨询服务无法继续进行的,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,并根据实际情况结算费用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一条 其他

11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短信、传真)送达以下地址。一方变更地址的,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按原地址发出即视为送达。

(以下无正文)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
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

附件:《服务任务书》(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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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0 22:24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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